更新时间:2022.02.15
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是真实的。录音证据的真实性,表现在其未被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改动,具有原始性和连贯性。 2、录音证据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属于证据类型中的视听资料,但其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电话录音的获取来源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的隐私; 2、其内容需要清楚还原事实; 3、当事人将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人民法院时,需要提供当时录音所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辑、编辑或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取得录音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录音证据持有人采取侵犯他人
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不可以。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
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非法录音不可以作为证据。 1、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 2、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比如
非法录音不可以作为证据。 录音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录音的取得途径合同,也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利益。 二、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没有进行剪辑。 三、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 四、
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但是该录音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偷偷录音只要不侵害对方权益就可以作为证据。在录音过程中,不能使用窃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的手段。录音内容应真实,不得编辑。录音过程中,对方的发言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来自他人的胁迫和威胁。录音内容应当充分说明案件需要证明的事实。 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