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借贷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利息,但超出4倍的LPR的利息的,法院不支持。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而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为6%左右,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5%,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
在民间借贷当中,当事人约定为年利率24%以下,都为合法有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如果超过年利率36%的,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为无效。可以要求返还超过部分的利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为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本金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还是需要按时偿还。
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争议标的是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标的是不动产,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的合同履行地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但即时结
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可以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在这个范围内约定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因此,最高利率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