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具有撤销权的民事主体。比如因欺诈而签订合同的民事主体有权撤销。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
可撤销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撤销权是针对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而请求撤销,撤销权人请求撤销的是他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也就是说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因不同事由导致合同可撤销的,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也不同: 1.因下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协议。 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赠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分别是: 1、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赠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人有瑕疵担保义务,即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 2、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有履行赠与合
任意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指的是赠与人任意撤销权,也就是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刻在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该权利行使的时间必须是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之时。且行使的范围为非为具有救灾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受损害方。例如合同中被欺诈、被胁迫的一方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等。行使撤销权需要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来行使。
赠与合同撤销权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
顾名思义,补充协议应当是主合同一部分。如果补充协议里面的主体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的相对应,那么权利义务的主体发生变化了,就是新的协议了。新的协议也许有法律效力,但是与原来的合同就没有关系了。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
保险合同成立后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其法理是: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性合同,投保人为保障自己的保险利益与保险人签定保险合同,保险利益是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权利而产生,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任意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他可以选择保险
签订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且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赠与合同撤销权的种类有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