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
盗窃机动车的价值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以下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1)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以下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1)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以下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1)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
盗窃有价证券的数额通过以下方式计算: 1、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2、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
盗窃物品,该物品价值一万元,此时行为人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教唆他人盗窃应当按照盗窃罪进行处罚。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共犯类型,教唆能够制造犯意,不能否认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教唆他人进行犯罪的,应当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如果是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犯罪,就应当对行为人从重进行
盗窃数额1000元初步判断构成盗窃罪,如果行为人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且精神正常,应当对盗窃罪承担刑事责任。盗窃1000元的行为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为管制、1到6个月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也会附带判处罚金,数额在盗窃数额的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