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8
中国《刑法》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判刑标准为: 1、自然人犯此罪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实践中的保证合同的形式: 1.主从合同的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对外贸易;利用国外资金和引进先进技术;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资金输出;发展国际旅游事业和对外经济援助。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生产社会化这一物质基础上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不仅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建立起日益紧密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股东或投资者违反法律规定,在公司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其表现形式一般包括: (1)股东在公司成立且资本到位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以购买设备等为名,用假购物收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
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
抽逃出资的形式有: 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合法的融资是指公司、企业等筹集一定的资金的一种合法过程,公司、企业会根据一定的渠道、方式去筹集资金为该企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其方式有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