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孙子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房产。一般来说,孙子只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继承爷爷的房产:1、遗赠。如果孙子想要通过遗赠的方式来继承爷爷房产,那么就需要存在以下事实
如果继承人有能力履行义务,却不尽赡养义务的,这时候代位继承无权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同时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这时候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由他的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主要是为了保障直系血亲
一般情况下,子女可以继承父母房产: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作为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 2、在父母订立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将房产指定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将房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代为继承承担债务吗?不管采用哪种继承方式,除了继承财产权益,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也是要承担的,但是偿还的范围只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要清偿被继承人依法需要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要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
继女不一定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只有继父母与继女之间产生了法定抚养关系事实,这时候继女才能成为继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根据继承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有亲生子女,以及养子女才能享有继承权。继子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因为
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孙子继承爷爷遗产需是代位继承,即满足爷爷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遗嘱并且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情况下才可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祖父母去世,就意味着祖父母涉及的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如果这时候,父亲已经去世,而且是早于祖父母去世的,法律并没有剥夺父亲的继承权。相反,如果父亲留有子女,子女能够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主要是因为,
在遗产继承中,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来说应根据继承方式分情况讨论。如果继承方式为遗嘱继承的,则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孙子,继承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遗产,此时被继承人的孙子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原则上被继承人的孙子不享有继承权,但
代孕子女,也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法律所认定的子女的范围比较大。通过代孕方式出生的子女,只要是与父母存在血缘关系,就属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子女的范围之内,享有法定的继承权。这时候也能适用《民法典
宅基地不可以继承给子女。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宅基地只能由集体的村民按照法律的规定获得使用权,无法拥有所有权,被继承人去世后,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无法通过继承的方式给子女,只能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按照我国《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孙子没有法定继承权,但是,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孙子的祖父母死亡,或者孙子的母亲先于孙子的外祖父母死亡,则孙子享有代位继承权,即孙子有权代替自己的父母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
养子女、继子女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