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 1、因胁迫结婚的;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 四、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债权是有效存在的; 2、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 3、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4、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债权是有效存在的;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被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一方在婚前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后另一方可以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法律规定,骗婚是不构成可撤销婚姻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
可撤销婚姻条件是指存在以下情形: 1、有一方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1、有一方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