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报检察院,满足条件的才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如下: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是都会递交检察院。只有是公诉案件,且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移送到检察院。 满足前述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对案件侦查完移交检察院。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刑事案件不一定都是有检察院提起公诉,以下案件可以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
公安取保一年到期没到检察院的应该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刑事拘留期间对方是不可以进行撤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如果是公诉案件的,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所以被害人是不能撤诉的。如果是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撤诉时,由法院裁定是否撤诉,如果法院裁定撤诉的,会解除拘留措施,释放当事人。撤诉,指的是在人
拘留证没有有效时间这一说法。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需要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但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正在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 一、四下午14:00——15:30。 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
拘留和拘传是不一样的强制措施,在派出所拘传的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是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则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就是拘传最长是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5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