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异地发生工伤,所在单位需要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不能异地评级,因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由实际劳动地点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工伤职工必须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一、 二、 三、五来做鉴定
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协商赔偿: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后,可以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2、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协商解决不了,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 4、提起诉
异地工伤保险的处理方法:用人单位在哪个地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就到其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对交通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依照相关程序和条件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是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异地申请工伤鉴定,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自己不能自行选择认定工伤的地点,由于地区
我国现行的工伤认定原则是以统筹地优先原则,应当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异地受工伤是不可以在本地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异地申请工伤鉴定,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该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异地鉴定结论是否有效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只要异地劳动能力鉴定是合法的,认定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