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进行羁押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罪犯在犯罪案件批捕后判刑时间,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嫌疑人被批捕的,一般不会通知其家里,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
嫌疑人批捕会通知 批捕条件: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涉及刑事案件管辖权的问题,根据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逮捕前不会通知嫌疑人。逮捕具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可能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 第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第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第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第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如果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可以对其进行看望。但对于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嫌疑人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只可以和辩护人会见、通信。
羁押期限根据情况羁押时间长短不同: 1、一般情况下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 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辩护律师的作用是: 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逮捕期限届满,而又移送检察机关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会见犯罪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之后是处于关押的状态,因为被批捕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经触犯了法律,并且经审查之后该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
侦查权只能由依法具有侦查权的机关即法定侦查机关行使,法定侦查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的案件均由公安机关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