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不符合单位在试用期的录用条件; 2、严重违规的; 3、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害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又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自己工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一、解除劳动关系是单位和劳动者不存在一切劳动关系,即既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1、劳动者要递交离职申请,而且找部门领导签字,再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2、申请辞职要注意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那么试用期,要提前3天,其他要提前30天。 3、离职手续办理完后,劳动者要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
能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2.如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补偿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伤未鉴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没有依法申请工伤鉴定,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伤结案以后一至四级是不解除劳动合同;五至十级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选择不解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如果员工因自身原因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没有赔偿,但员工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损害员工权益、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无故解除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者违反单位制度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