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诉讼期间不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此,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期间不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可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当事人能够对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诉讼。
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履行。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是不会停止的。以下几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1.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巨大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被告
行政公益诉讼判决执行不履行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只要当事人不履行法院给予的判决结果,那么是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如果对强制执行不履行的,那么是可以按拒不执行罪来进行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即人民法院有权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当事人之间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后,要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中需写清楚赔偿请求、案件事
行政诉讼的主体一般是指,就实体争议依法参加到诉讼中来,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这里的人指的是,法律拟制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本质来说,诉讼主体通常是指,实体法上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
被强制执行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注销。 1、被执行人即便参加执行异议之诉,也只能是选择支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一方,一般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对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结果无实质影响; 2、故被执行人主体资格不属于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