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前者属于非法人组织,后者属于法人组织。由于性质不同,所以双方在民事权利义务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有限责
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有,以下情形股东竞业限制有效:在公司章程或者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的;股东在公司就业,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挣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二者区别如下: 1.持有股份不同。非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下的股份。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股份。 2.表决权不同。非控股股东没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控股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如下: 1、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有法人资格; 2、合伙企业设立需要2个以上合伙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 3、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以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有: 1、管理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 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当在五十个以下,所以最多可以有五十个股东;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股东人数的限制,所以有多少个股东都可以,股份有限公司只规定需要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是有权申请对公司清算的。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者故意拖延清算、违法清算的,公司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