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房屋抵押没登记,抵押合同有效。抵押不动产的物权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物权登记与合同效力无关。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不可以。可以设立抵押权的以下这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但没有包括合同债权: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屋是不能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房产抵押后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人。 在不知情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下进行租赁,是属于善意第三人,受法律保护,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使房屋无法继续承租的,可以向合同相对人要求赔偿。
实现房地产抵押的程序如下: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全部债务; 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协议; 3、不能签订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胜诉的,可以优先考虑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债务人未履行到期
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满足下列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制定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制定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
约定抵押期间,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否定了担保期间在担保物权存续上的任何意义。抵押权人只要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即使超出约定的担保期间申请担保物权的要求仍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有效,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可以。合同是无价值的,不能成为抵押品。可以抵押的是以下这些财产: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
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包括的内容有: 1.担保债权 2.担保形式 3.担保范围 4.债务履行期限 5.抵押财产 6.双方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8.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诉,在遇到具体的问题的时候,尤其是签订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的时候,当事人
房屋抵押后出租合同有效。经抵押权人同意,产权人可以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实施房产出租。房产抵押后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履行,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