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男方赠与女方个人的首饰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除非女自愿退还,否则男方不可以要求退还。如果这些金银首饰很贵重,不属于生活用品,而且男方没有说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但是不能要求全部返还。
这个时候能不能主张返还首饰礼品,没有规定一概不能返还,但也不是主张还就得还。 事实上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首先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其是以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负担。 确定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后可以按照以下的规
离婚金银首饰一般不需要退回,但如果是属于彩礼的,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首饰应当退还: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关于女方返还彩礼上诉状该怎么写,具体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律师,因为里面牵扯到很多法律问题,给你个范本参考如下: 原告: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省**市/县人,现住**市**区**镇**号,
1、这个时候能不能主张返还首饰礼品,没有规定一概不能返还,但也不是主张一定就得还。 2、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首先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其是以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负担。
首饰属于赠与,可以不返还。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
离婚时首饰一般不需要返还。但如果首饰是属于彩礼,且双方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则离婚时女方需要将属于彩礼的首饰返还男方。
要判断离婚时黄金首饰属于谁,首先要确定黄金首饰是怎么得来的,以及是什么时候得来的。如果,黄金首饰是女方父母在双方新婚时,对女方一方的赠与,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嫁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黄金首饰是女方父母在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赠与的,这时候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列明下列事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的,可以起诉离婚。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起诉离婚用于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和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有争议的情况。起诉离婚的,起诉方应当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开头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出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