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拘留后的六十日内,可以行政复议。自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的方式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之内。
行政拘留做出后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作出的行政拘留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等方式。但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惩戒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拘留一般是应当立即执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经担保和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等方式。但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惩戒的一种行政行为。
对于行政拘留,是能复议的。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之内。但是当事人必须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