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合同还有效。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买卖房屋没有进行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不一是要登记才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就有效。 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未过户的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订立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有效。房屋未过户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是否能够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房屋买卖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有效要件,协议即为有效。如果无法过户,可以要求卖方依照约定履行合同,否则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产权未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产权未办理过户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未办登记,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是有效的。 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过户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要件为:
房屋未过户买卖协议有效。当事人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但合同签订后,房屋仍未过户的,卖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