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这些: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三是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
破产债权包括以下内容: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放弃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受偿权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金额超过担保价款,未清偿部分;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一、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二、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 3、破产宣告期间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终止经济合同对方造成经济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债权数额超过担保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如下: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 3、破产宣告中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金额超过担保价款的未偿部分; 5、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
破产债权包括以下内容: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放弃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受偿权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金额超过担保价款,未清偿部分;
破产债权包括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税款、普通破产债权以及职工破产债权等。其中,普通破产债权的确认需要债权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
债权的担保形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债权的担保方式包括了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提供质押物作为担保;或者通过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来担保,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方式。同时还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担保方式。
债权担保包括下列内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为债权人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以及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就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