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包庇其他有组织的犯罪分子应符合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3.03.19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就在于不仅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的及时惩办,而且这种行为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继续作恶,危害社会。因此,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予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这些犯罪分子既包括尚未被抓获而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已被抓获的已决犯和未决犯。所谓“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实践中,如果明知其人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案犯,而仍向其提供资助或者交通工具,帮助该案犯潜逃的,或者帮助毒品犯罪分子毁灭罪迹,隐匿、转移、销毁罪证等,也都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尽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手段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是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另外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只能发生在被包庇者实施犯罪之后,并且事先没有通谋,如果事前通谋,事后又包庇的,则属于帮助犯,以共同犯罪论处。事中通谋也属于事先通谋,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窝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也应当按照本罪处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行为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出于亲友之情,有的是出于哥们义气,有的是出于贪图钱财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只要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而予以包庇的,均构成本罪。 对本罪故意中“明知”的理解 对于本罪故意中“明知”的准确理解关键是把握行为人实施本罪行为时对于本罪对象的认识情况的不同情形来确立是否构成本罪。结合司法实践,大致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明知的时间通常是在行为人在实施行为一开始时形成,但也不能排除行为人刚开始并不知道,而是在行为过程中得以认识的情形。比如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住所一段时间后得知对方的身份,但仍然继续任其留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在客观上继续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住所,在主观方面,在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持续过程中,又具有了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有意让其藏匿的主观意图,完全符合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构成。当然,如果行为人在提供住宿等便利行为结束以后,方发觉或获悉对方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则不应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明知内容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行为人必需认识到其所包庇的人是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犯罪分子。尽管这里的明知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因素,但是却包含着客观的内容,这个客观的内容就是前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事实的存在,即行为人主观上能够认识到前案的行为人已经客观上实施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这是行为实施包庇行为的基础,也是包庇行为具有可罚性的依据。 (3)明知程度包括确切的明知和不确切的明知两种情形。对于明知程度的界定不同将直接影响到定罪。如行为人明知他人从事毒品犯罪,但并不知道究竟是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是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或者是非法持有毒品,而进行包庇时则如何定罪?我国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按照行为人所包庇的毒品犯罪分子实际从事的毒品犯罪来确定,如实际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论处,如包庇非法持有毒品等毒品犯罪分子的,则以窝藏、包庇罪论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对这种情形应以包庇罪定罪。,“明知”应包括确切的明知和不确切的明知两种情形。所谓确切的明知是指对明知的内容有明确的、非常清楚的认识,所谓不确切的明知是指对明知的内容有不确定的、盖然性的认识,也就是对于明知的内容不要求确切地、确实地知道。因此,在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只知道所包庇的人是犯罪分子但并不知道是犯何种罪的人,就只能以窝藏、包庇罪定罪论处;同样如果行为人只知道所包庇的人是毒品犯罪的人,但并不知道是犯哪种毒品犯罪的人,即使事实上包庇了确实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也只能以窝藏、包庇罪论处。就上述情形而言,很明显已表明了行为人对他人所从事毒品犯罪是有确切地认识的,只是对其所从事的犯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抑或是非法持有毒品的认识还不够确定,还不能具体地肯定是哪一种犯罪,但是决非对其没有认识到。因而,对于上述情形,根据第一种观点进行定罪是比较科学的。
律师普法
  • 毒品包庇的犯罪分子有哪些
    毒品包庇的犯罪分子有哪些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行为。

    2020.01.20 291
  • 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异同有哪些
    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异同有哪些

    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异同如下: 1、其他组织一般是组织和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法人独自承担无限责任,个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其他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只需要相应的财产; 3、其他组织没有独立的意思机关,只有合伙协议的规制或者其他协议

    2022.06.17 1,744
  • 组织犯罪其他人员判刑吗
    组织犯罪其他人员判刑吗

    有组织犯罪即三人以上故意实施的一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活动。有组织犯罪判多少年,要看具体犯什么罪以及犯罪情节决定。如果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可以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

    2020.03.06 164
专业问答
  • 可以组织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吗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应综

    2022-04-26 15,340
  • 组织法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的条件: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经过法律、

    2022-11-04 15,340
  • 包庇黑社会组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包庇黑社会组织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对象是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上表现为包庇黑社会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三、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上是故意

    2021-11-11 15,340
  • 受委托的组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行政机关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2022-05-16 15,340
法律短视频
  •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01:18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能够最大地满足。应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写清楚投标文件的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评审的时候,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应当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能够满足,并且评审过

    2,559 2022.04.17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认定 01:49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认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491 2022.08.30
  • 包庇罪行为包含哪些情形 01:21
    包庇罪行为包含哪些情形

    包庇罪的行为包括有以下三点: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是以下两点,分别是: 1、明

    1,358 2022.09.06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包庇其他有组织的犯罪分子应符合哪些条件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