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和解的主体一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是和解协议,之后可撤回仲裁申请;而仲裁调解的主体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与仲裁庭,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制作调解书。
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交仲裁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仲裁的范围,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下列纠纷不能通过经济仲裁程序解决,就下列纠纷约定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 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属于人身关系纠纷);
1、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方(例如九源劳动保障机构)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相关证据。 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协议应当是书面的,有两种形式: (1)在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 (2)用其他形式规定的仲裁协议,例如有关仲裁的特别协议,往来函电,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内的特别约定等等。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效力等
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以下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的,未提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未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其他。
理由如下: 1.仲裁协议无效。 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 3.仲裁庭超越权限。 4.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不当。 5.裁决不具有约束力或已被撤销、停止执行。 另外,1953《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了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