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1、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登记。 2、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 3、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以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非法集资赔偿顺序是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
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
非法集资资产债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由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 4、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 5、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非法集资退赔顺序是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非法集资资产债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由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 4、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 5、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投资人要回投资款,没有法律上的保障,因为不论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都不予
非法集资介绍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其对非法集资行为是否知情。如果介绍人知情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帮助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一般对这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不是独立的罪名,刑法上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是指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法拘禁行为就受到刑法的明文规定,具体规定为非法拘禁罪。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