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1、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属于营利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在外地设立分公司需要注册。无论是在当地还是其他地方设立分支机构,都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否则将受到工商局的相应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总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总公司承担债务后不能追诉分公司。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如果分公司的资产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1、财务实行委派制:在总公司下设置财务分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均由财务分公司委派,不受分公司经理管理,与分公司经理分别向总公司汇报,互相制约。 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置收款专户和费用专户,对于销售回款,必须每天上交总公司,禁止在花费收款专户
小规模纳税人能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分公司设立的条件是: 1、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设立的手续是: 1、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规定文件; 3、准予登记的,发给《
个人独资企业能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以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
异地设立分公司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人依法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属于营利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地使用的证明材料; 4.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任职文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