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新设分立的公司都是新公司,派生分立的公司中除了原公司,其余的都是新公司。 一、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在新设分
设立分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合并分立,属于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以为设立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并没有任何变化。分公司需要领取营业执照,但是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母公司设立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分立。母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成立程序应按公司成立的程序进行,即在通过查名,开户,验资,注册等手续后成立。
公司分立首先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分立的决议,并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立后的公司对于原来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分公司,首先必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决议;其次要选定分公司的住所,取得使用住所的权利;然后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具体流程有: 1、核名;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司本身有债务可以新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有债务的,不影响公司设立子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需要依法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的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公司的印章。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包含的内容有: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 ②公司经营范围; ③公司设立方式; 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⑤公司利润分配方法; ⑥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⑦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⑧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⑨公司股份总数,每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
子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只要经其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就可以。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章程,只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的一切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所以设立分公司的,是不需要有单独的公司章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