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承担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担保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债务人配偶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三人取得
担保人可否向债务人配偶追偿: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承担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担保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债务人配偶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
担保人的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的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帮别人担保不需要配偶签字的。 帮别人担保的,一般按照个人债务处理。如果配偶也签字的,应当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到时候配偶也有连带责任。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
如果保证合同是在担保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做出的,担保人配偶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担保人的配偶一般是不承担债务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基于其与债权人订立的担保合同而产生,具有合同相对性,除非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其他第三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的,不能向其配偶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该担保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且配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的担保行为,并且认可此种担保行为时需要承担责任,否则不发生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的,不能向其配偶追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担保人可以放弃追偿权,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当担保人承担了其约定的担保责任之后,对债务人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追偿的权利,担保人放弃该权利的,则他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担保人追偿权是可以约定放弃的。《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可以看出,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行使债务追偿权,但是债权人必须能够证明一方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
如果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债权人的配偶继承了其债权的,则债权人的配偶可以在债权人死后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此时债权人的配偶就是新的债权人。而且如果债权人的其他继承人也继承了债权人的,则他们也可以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