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刑法第250条的规定,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必须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立案追究。
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按照以下标准判刑: 构成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本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为情节犯,即要满足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究。犯此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的处罚标准为:犯此罪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的量刑规定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
犯了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的量刑处罚是,行为人构成该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并且处罚的对象也是直接责任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