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票据追索权可以放弃。票据追索权是在占有票据基础上实现的,所以放弃票据追索权没有放弃票据占有权的,依旧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
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为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著作权人应当依法行使著作权。著作行使是指由作者和作者以外的其他著作人依法对该作品的各种利用。著作权的行使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他人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可以使用作品; 2、他人通过著作转让合同,取得著作从而使用作品; 3、他人根据法律规定,
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但是向法院申请行使代位权,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如下情况下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一)债权债务双方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二)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先后履行顺序; (三)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
债权人撤销权可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行使: 1、债务人放弃已到期的债权;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有未偿债务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应当向法院申请。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
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 一、因债务人的不作为造成财产减少,影响债权的。 二、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 三、债务人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的,如债务人对财产的抛弃。 四、债务人实施的行为不是以财产为目的的。 五、拒绝取得利益的行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是三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持票人应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
在遭遇以下情况时,当事人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债权人要想通过代位权实现自己的债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5.须债务人履行债
汇票追索权行使的限制即实质条件包括: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