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
认定该罪时按下列标准认定: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没有非法侵占罪,只有侵占罪,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1、侵权对象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侵占罪的对象是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3、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
侵占罪认定如下: 1、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心态,有非法占有自己的目的; 3、对象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上,行为人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返还。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
认定是否构成侵占罪如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拒不返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旧还;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或者采用诸如谎称财物被盗、丢失等欺骗手段而拒不归
侵占罪的认定如下: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侵占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