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申请撤销婚姻的条件是: 1、受害人自愿提出撤销申请; 2、存在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方不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等情形而登记结婚的情形之一; 3、在法定撤销期限内提出撤销申请。
骗婚不能构成可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骗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种类,遭遇骗婚可以提起诉
撤销婚姻是代表着未婚。如果婚姻被撤销,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无效,在法律上被视为未婚。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区别离婚和撤销婚姻的方法: 1、性质不同,离婚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只有双方就离婚;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只要被胁迫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被胁迫,就不需要对方同意; 2、时限不同,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可撤销婚姻要求被
婚姻被撤销不算离婚。 撤销婚姻与离婚有所不同,离婚后婚姻状态为离异,而撤销婚姻后婚姻状态为未婚。 撤销婚姻关系,和离婚有本质上的不同,婚姻被撤销,视为婚姻自始不存在,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如下: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
根据法律规定,骗婚是不构成可撤销婚姻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
可撤销婚姻离婚的办理:撤销婚姻有两种途径,一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
重婚是否可撤销,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一、若重婚是被胁迫的,是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若重婚是自愿的,则属于无效婚姻,而不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也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属于重婚不可以撤销,任意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两种: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结婚后属于法定可撤销婚姻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婚姻进行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当事人不算离异,而是回到未婚状态。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如下: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