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况是: 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并有以下情况的,法院必须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时不满18周岁的;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是无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可以做罪轻的辩护的情况有:被告的年龄符合罪轻辩护的条件、被告属于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又聋又哑的人、实施正当防卫的人、进行紧急避险的人等。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法定指定辩护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当然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可指定辩护的情形如下: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
监护人的确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父母可以作为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可以作为监护人。
指定辩护是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如下: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
需要指定监护人的情况:监护人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而被监护人尚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可以通过指定监护的方式来继续监护被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2、未成年被告人。3、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起诉提供的情况和主要证据认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