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合伙企业法第85条对合伙企业的解散情形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
合伙人退伙之后,如果债务是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而发生,那么应当承担责任,且为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是不能以劳务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至少一个合伙人。合伙企业是没有法人的人格的。
合伙人退伙之后还是要承担入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之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做生意欠债是夫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公司债权债务未结清: 1、对于三年以上的应付款,对方因单位关闭并转、个人死亡等原因无法支付的,应提交营业外收入,上交后对方收回款项,当年冲减营业外收入,跨年调整前一年度损益; 2、对于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账款,如果对方破产,应在扣除破产后取得
公司清算时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股东只有在滥用其有限责任时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合伙人退股的清算方式: 1、一般需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相应扣减退伙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3、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可以采取退还货币或者退还实物的方式。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
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债务。 按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需要共同负责,具体分担的情况就按照下面的来: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需要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发生合伙债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