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一)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二)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三)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
(一)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二)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三)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
物权人的返还原物权的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而不交付; 2、无权占有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原物; 3、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
(一)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二)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三)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原物返还给对方,无法原物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若双方互相负有返还义务的,重合的部分可以冲抵。
发还物品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