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继承了遗产或者是被继承人的侄子女继承了遗产,那就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具体如下:涉及旁系亲属和姻亲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等。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遗赠具有以下特征: 1、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
代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另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
代位继承晚辈直系血亲如下: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第六
胎儿在一般情况下是享有相应代位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且可以享有代位继承等权利。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不享有代位继承权。
当事人是可以拒绝代为继承的,但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拒绝继承遗产。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以下特征是外孙代位继承遗产时会产生的: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先于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依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在确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