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第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而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形式开始之后,遗产处置之前死亡的。第二,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可以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连同有继承权的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出要包括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 第二,继承的内容不一样。在转继承中,只能
赠与与继承的主要区别在于,赠与法律关系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之间,而继承的法律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因此,二者的产生基础有所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能够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包括了法定继承人以及遗嘱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法定继承人主要是指,
一般在二手房过户时,房产赠与和继承是最常出现的两种,但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房屋赠与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生,而房产继承则必须是在房产所有人死之后才会发生的; 2、房屋赠与一般是通过赠与合同的形式来实现的,而房产继承则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特点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继承人在前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的,需要先确定被继承人有无立下遗嘱,如果有立下遗嘱的,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立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能轮到第二
在遗产继承中,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来说应根据继承方式分情况讨论。如果继承方式为遗嘱继承的,则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孙子,继承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遗产,此时被继承人的孙子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原则上被继承人的孙子不享有继承权,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
继承法已经失效,现行有效的是民法典。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以下3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通过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其中,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做出明确规定: 1、继承开始时,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
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按照顺序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通过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遗产的人。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三种: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子女,不仅仅指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
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指的是法定继承中排在第二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对概念。具体来说,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三种:1、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2、被继承人的祖父母;3、被继承人的外祖父母。其中,这里提及的兄弟姐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