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有一定责任。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
在工地上雇用挖掘机人员的,若挖掘机司机在提供劳务期间导致他人受伤的,则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若掘机司机在提供劳务期间自己受到人身损害的,则提供劳务一方和接受劳务一方因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单位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属于工人过失的,工人应当一并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向工人或第三人追偿。
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但是车主在以下情形下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1)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
有偿拼车的,由司机负责;无偿拼车的,司机也应当负责,但酌情减轻责任;如果乘车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那么就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
工地上出现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当申请工亡认定,然后申请工亡赔偿。申请工亡认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工地工伤事故由承包商负责,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工伤赔偿。劳动行政部门则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合同负责人未报告临时工的工伤事故的,应当对工人进行工伤处理。如果承包商确实无法承担责任,应由业主承担。
工地上出了工伤谁负责需分情况考虑: 1、工地工伤由包工负责,除包工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2、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一
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
劳动者工伤死亡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单位没有给交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