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其进行分割。 至于要如何分割,根
婚前买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如何进行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情况区别而论。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房屋是属于出资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
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需要男女双方带上相关材料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分割的方法如下: 1、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时应当由男女双方平等进行分配。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收入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分割; 2、在法律上来看,将对方的名字加上去,等于把房产
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一方婚前买房的话,婚后并不存在特殊情况的话,这套房
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无权请求分割另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买房财产只归所有人所有,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
婚前买的房子在结婚之后可以将另外一方的名字加上。如果是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会考虑出资的情况,男女双方都可以主张分割房屋。婚前买的房屋要加名字的话,如果房屋是没有抵押,没有贷款的,那么可以随时申请加名字。如果
婚前财产如果是房子的话,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房产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人同意分割的话,也可以按照双方达成的约定来进行分割。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处理夫妻双方共同所
婚后房产证加名,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有赠与的份额,也就是双方按份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并不代表双方就可以各分得一半的房屋份额。在具体分割的时
出轨离婚并不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换句话说,就算因为其中一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只能离婚,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出轨的一方,就可以请求分割出轨一方的婚前财产。这主要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
婚前财产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一方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因此,想要让购买的房子被定性为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就需要明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是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实现的。因此,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用自己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同时房产只登记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贷款购买的房产,存在着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离婚的时候,通常判决房产归婚前支付首付款一方,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