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在我国,双方结婚登记之后,在法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可撤销原因主要是指因胁迫而结婚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进行隐瞒的情形。法律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的婚姻是被胁迫或者限制自由结婚的婚姻;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还有被隐瞒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之后婚姻就变为无效。
重婚不是可撤销的婚姻,而是属于无效婚姻,任意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可以。我国法律以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原因。因此,因受欺骗而结婚的,法律没有规定,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被强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且请求撤销的法定期限是一年,自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婚姻可撤销的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受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有权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而被胁迫的人。这是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被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正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了被胁迫方的意愿。为贯彻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被胁迫方
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通常情况下,只有通过合法取得的婚姻,夫妻关系才可确立。如果是因为胁迫产生的婚姻,其中一方进行撤销婚姻登记之后,属于胁迫范围婚姻,可视作是未婚。
虽然领取了结婚证,就代表婚姻关系成立。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出现,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第一,因受到胁迫结婚的,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第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如果没有告知的话,另一方可以在知道的一年内
是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是没有效的,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