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儿童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高空坠物所承担的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一楼不需要承担责任。高空抛物顾名思义即为物品从高处坠落,一楼并不具备高空的条件,不会产生高空坠物的可能性,一楼的住户无需证明自己的行为具有侵害可能性,所以无需承担责任。
要看造成的后果。一般在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前提下,只是民事侵权案件,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可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犯罪行为,此种情况就属于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
高空抛物只有情节严重的,才属于刑事责任。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属于刑事责任,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负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高空抛物物业是否有责任,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物业公司针对高空抛物的行为,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行为发生的,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就不产生任何的责任; 2、物业公司未采取任何保障措施,任由高空抛物行为发生的,应当承担
视情况而定,如果物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发生的,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
高空抛物伤人物业一般没有责任。一般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会有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法律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