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女方陪嫁的东西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对女方婚前的赠与,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2)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女方家人明确表示赠与给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应认定
男女双方在结婚的时候,不仅仅男方会给女方将彩礼金,女方家也会给女儿准备一些陪嫁的金钱或是首饰等财产。后来双方的婚姻没有继续下去而离婚了,就会想分割这些财产。那么,女方陪嫁的钱归谁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则属于夫
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
夫妻离婚的,陪嫁的东西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陪嫁的东西一般是婚前女方家人赠与女方的,因此一般应当将嫁妆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如果陪嫁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
如双方无书面的财产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均不存在过错(如与婚外异性非法同居等)的情况,依法均分;陪嫁物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根据双方及子女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个人财产主要考虑是否属于出资与购买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夫妻离婚的,陪嫁的东西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陪嫁的东西一般是婚前女方家人赠与女方的,因此一般应当将嫁妆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如果陪嫁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后女方再嫁,并不影响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可知,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未满两周岁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由父亲直接抚养的,并且没有损害子女利益的,人民法院也予以支持。除
离婚后,如果未成年子女要求跟随女方生活,而男方对此存在异议的,男方可以先与子女和女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的归属权。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协议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