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角度来看,是有风险存在的。因为用人单位给非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意味着跟这些人员在存在着表面劳动关系,这些人员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甚至还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故用人单位应慎重为之。发生此类风险一般是非员工要求确认与用
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对外是以公司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公司的信誉和形象受损也会影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誉和形象。并且公司参与诉讼时,法定代表人往往也要代表公司出席诉讼活动。《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替别人代人开普票,属于虚开发票。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纠纷不可以风险代理。这里的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或者先预支一小部分代理费,案件胜诉或者执行后委托人按照胜诉或者执行到位的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股份代持中名义股东可能会侵害被代持股东的相关权益;被代持股东无法向公司主张股东的权益;名义股东的债务风险可能会牵扯到被代持股东的权益。但是代持股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有政策风险,信誉风险,使用风险。政策风险是指,职工和挂靠代理的用人单位没有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向社保机构申报社会保险待遇时,会被认定属于骗保行为。会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代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现如今代缴社保需谨慎,法律已经定性代缴社保是违法行为。社保中断是个大麻烦,很多优惠政策与社保挂钩,买房买车子女入学也会受阻。所以在离职跳槽的时候,很多人都选择找中介代缴社保。特别一些非当地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在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
所谓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于订立合同时,不必交纳代理费用,而是待诉讼结束后;如果委托人胜诉,则从胜诉或执行所得中按协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用;高收益但也是高风险,律师风险代理时要注意如果委托人败诉或者最后没有财物或利益所得,委托/则不必支付费用,
风险代理解除合同的方式: 1、约定解除。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约定解除合同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一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指在合同签订之后,若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的规定,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委托律师诉讼的律师服务费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诉讼案件中,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