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民事诉讼再审的审限: 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所
申请再审后人民法院三个月内开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一,因为证据原因,例如:有新证据推翻原来判决、主要证据未经过质证的;第二,因为程序原因,例如:应当回避的人未回避的、适用法律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第三,因为审判人员的原因,例如:审判人员审理该案
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定再审的情形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原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等。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 1、有足够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审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证据,当事
二审判决后,一般先向中院申请再审。如果中院认为不属于中院审查,或者中院裁定驳回申请,再向高院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可以在判决书下达半年内申请再审,来维护你的权益:如果省高院所作出的判决是一审判决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如果省高院的判决是二审判决的,则该判决属于终审判决,不可以再上诉。如果当事人仍然不服的,则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被高级法院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申诉初审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审查起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