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不需要了。验资是因为工商注册登记时需要审查注册准备到位情况,要求提供验资报告。现在可以先登记,再申请基本账户,然后股东根据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款。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一般不需要验资。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即可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不需要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即可。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不需要验资。可以直接申请工商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应当由登记机关予以登记,且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应当进行验资。
大部分的公司实收资本到位后可以不用进行验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需要实缴,并进行验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募集设立。
新《公司法》实施后实收资本到位后一般不需要验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注册资本需要实缴的公司类型仍然需要验资。 比如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无需验资,只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即可。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新公司法后成立公司一般不需要验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注册公司资本不需要验资了,从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施后,已经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新成立的公司实收资本一般没有要求。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不需要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施后,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措施。商务登记前主管部门审批制度不再适用于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事先许可的事项,但国家安全和公民生活安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