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应该书写上诉状,然后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虽然上诉是向二审法院提起的,但是上诉状需要交给一审法院,因为一审法院需要将案件材料一起交给二审法院。
民事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或裁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需要递交上诉状,当事人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提出上诉。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民事判决不服的上诉方式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等内容。
上诉后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
上诉后当事人依然不服结果的,可以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
不服判决的上诉方法: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
对判决不服上诉的程序: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