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父母不给户口本,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书》,证明当事人是该派出所辖区的居民,然后携带户籍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父母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结婚手续。
根据我国婚姻法、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有结婚的自由,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但父母干涉婚姻自由的,子女可以起诉到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可能触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父母会被判
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想领结婚证的可以去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办理结婚证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本人的户口簿,父母不给户口簿的,有以下解决方案: 一、办理户籍证明。父母不给户口本,可以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凭此户籍证明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父母不给户口本应该采取如下方式办结婚证: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办结婚证; 2、办理结婚登记要男女双方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
父母反对不给户口本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办理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想结婚父母不给户口本可以补办。办理结婚证没有户口本,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个人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于结婚登记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可以作为户口本使用。
建议与父母沟通,但是婚姻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可以去户籍管理机构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父母不给户口本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户籍证明领结婚证。且办理结婚登记要男女双方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
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