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司法鉴定人回避规定是: 1、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2、司法鉴定人可以自行提出回避; 3、委托人有权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
进行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一)有司法鉴定委托人回避相关规定中的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的; (二)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的; (三)在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过
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不得参与该案的诉讼活动。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在实际诉讼中,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当司法鉴定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时,是必须要回避的。 对于司法鉴定人回避做的规定是:1、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
自行委托的鉴定,只要对方无法对该鉴定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就会使用该鉴定作为有效证据。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出具的鉴定意见,属于法定八种证据种类之一。但是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其证明力可能受到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影响。 依照最高
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追讨债务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
委托与代理,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代理关系通常可以包括委托关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而委托关系却不能是代理关系,可以是代理关系之外的关系;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