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普通合伙企业名
企业兼并的债务由企业完成合并后存续或者成立的新公司来负责偿还。因为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 在目前合伙形式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 其次,合伙企业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伙企业解散时要像法人一样
公司可以入伙合伙企业,但是公司只能入伙有限合伙企业,担当有限合伙人,负有限责任,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如普通合伙企业中已有普通合伙人的,则有限公司可以入伙成为普通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的,债务通常是由原债务人一方承担。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未经同意转让,债务转移无效,原债务人仍应继续承担合同责任。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在加入债务人时,无需债权人同意,因为新增债务人,对债权人多了一层保障,有利无弊。但是债务人应当通知债权人。第三人加入债务以后,即和原债务人同样,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
合伙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先分后税,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缴纳企业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 1、协议约定优先; 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 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
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是法定退伙的情形。有限合伙企业的最大特点是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个人合伙企业法中的相关规定包括有:合伙企业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