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民事诉讼二审审判程序如下: 1、开庭; 2、法庭调查; 3、举证质证; 4、法庭辩论; 5、法庭调解;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7、宣判。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区别: 1.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仅有人民法院一家诉讼主体,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数家司法机关,当事人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 2.诉讼目的不同。民事诉讼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
其一,性质不同。再审申请权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民主权利,申诉是当事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 其二,条件不同。申请再审有时间和管辖等条件限制,即当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一审二审都败诉的就应该执行法院的判决,二审判决是最终判决,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比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有新证据的、或者伪造、贿赂等行为的可以申请再审。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的案件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只有判决、裁定明确违反法律的规定或确有错误,才可启动再审程序。二审审理的对象是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审判监督流程与第二审流程区别如下:1、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第二审流程是不服一审判决,再提起诉讼审判的活动;2、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
二审开庭和一审开庭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判决的效力不同; 3、适用的程序不同; 4、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具体如下: 1、审理的对象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是判决或裁定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的对象是尚未生效的案件。 2、提起的主体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只能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是: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庭审流程是:审判庭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进行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进行法庭辩论;实施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