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不需要负责公司债务。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且出资不到位或者滥用股东地位以及存在其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人死了债还不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死者有遗产的,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相关债务,超出部分没有偿还义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债权人可以执行死者遗产;没有遗产的,债务消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继承的相关规定,如果人死了,其子女是否需要还债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子女不主张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则子女也不需要承担父母的债务;2、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则子女需要概括继承父母的债务,但是只需
破产后的债务应当偿还。破产财产应当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优于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和养老金,优于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在现实经济
公司欠债如果恶意不还的,按法律规定: 法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同时将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此外,提
欠债死了,家人需要还钱,但是只有在其家人继承了遗产的情况下,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债务人死亡之后,并不意味着债务的完全消灭。如果债务人名下有合法的遗产,同时又有相关继承人继承该笔遗产的,这时候根据权利与义务同时存在的原则,继承人应当以继承遗产的数额为限度,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债务人死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他的家人偿还
企业变更法人需要本人到场。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可以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带复印件。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
可以。原因如下:1、出于传统的道义,父债子还,可以请求家人还债;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也就是说要债务人生前留有继承财产,而且家人继承了这部分财产,这时候可以向家人请求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