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算高利贷了,法律规定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过了该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就算是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为无效,并且逾期的利息也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就应该被界定为高利贷借贷行为。除此之外,我们国家支持的最高利率就是年利率36%,而超过36%的年化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有权请
年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属于高利贷,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贷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该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将原先的24%法律保护条款修改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CFETS发布的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最新LPR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仅为15.4%。
在2015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出来前,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为标准,衡量是否属于高利贷。自2015年9月1号起,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判断标准。根据最高院
借款利息超过年利率36%算是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借贷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利息,但超出4倍的LPR的利息的,法院不支持。2021年4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LPR是3.85%,四倍是15.4%。超出15.4%的部分,算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