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民间借贷如果去法院起诉,那么出借人需要提供欠条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有保证人的,出借人只起诉借款人,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被告,但是如果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该将借款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另外,知道借款人是借钱去从事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目前,我国最高法院并没有关于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定作人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揽人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
最高人民法院夫妻债务解释的依据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目前,我国最高法院并没有关于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来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妥善保管定作人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如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依法
最高法院关于承揽合同司法解释为: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
新夫妻债务司法解,主要有三条内容。第一条解释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第二条解释什么是具体的夫妻债务,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新夫妻债务司法解,主要有三条内容。第一条解释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第二条解释什么是具体的夫妻债务,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方生活为原则。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