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申请事项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实和理
医疗纠纷诉讼不是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项目和数额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不经鉴定;但如果对此有争议的,就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 1、由专家鉴定组的组长主持鉴定; 2、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理由; 3、专家鉴定组成员提问和现场检查; 4、当事人退场; 5、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 6、经合议后,形成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45日内作出,自医学会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开始计算。医学会作出结论后,应及时交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需及时送达当事人。
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条件是: 1、需要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 2、需要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或者事件的鉴定。超过申请期间的,医疗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 1、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申请或者请求处理争议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委托; 2、医学会受理后,当事人依照规定缴纳鉴定费用并提交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受理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
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患者一方认为是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否认,在这种情况下,患者一方要经过冷静、理智的调查研究或者咨询、论证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我国法律确定的医疗事故处理的体制是双轨制,即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进入鉴定程序,鉴定报告作出